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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管
分管总监分管总监
人力备案总经理
休假人力备案
第十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五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据的病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2分。
f4、患病员工如有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五日(含五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2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一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一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9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天和小时计算,事假不足一个小时的按一个小时计算,事假不足4个小时的按半天计算,事假58个小时按一天计算。
4、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5、必须严格执行请假流程,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第十二条休假
1、员工年假享受放假日开始65个历日的年假;本省外市员工享受75个历日的年假;外省市可享受105个历日年假,以上员工均享受带薪65日休假。超出以上规定应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备人力资源给予事假处理,超出1个月未到岗的视为自动辞职;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3、其他法定节假日视公司情况可享受一天带薪休假;
4、每月根据单位部门情况可享受四天调休,未经领导批准不可调休;每月四天调休假当月核计,不顺延、不连休。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提前婚假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依照法定员工婚假期为7天,超过7天需本人向部门领导请示,部门领导向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作事假处理,并扣除绩效扣1分天;扣5分后不再扣分;超出15日的扣除当月
f绩效工资的30;超过一个月未向部门领导请示并未在人力进行备案的,视为自动离职或公司视情况给予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四条产假
1、公司正式女职员可依法享受90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实行晚育(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