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并经值班人员查验,办理登记手续后,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
5、进入库区内的一切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值守人员的指挥,按指定路线行走或库房装卸作业。
6、值守人员应当要求进入库区的驾驶、押运人员把通讯工具、烟火寄存在库区外值班室内,并禁止其在库区内添加燃料或维修车辆等作业,限制进入库区车辆的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7、值班守护人员要检查库区道路及库房周围通道,严禁堆放杂物,经常保持畅通。对库区内防雷、报警、监控、消防等设施及标志,必须加强维护,防止损坏。
8、发生民用爆炸物品被盗(抢)、丢失时,必须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及公安机关,并保护好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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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一)、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1、运输装卸人员应严格按要求的品种、规格和数量搬运,作业前要检查运输工具是否完好,清除运输工具和车辆内的一切杂物。
2、运输装卸过程要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撞击、抛掷、脚踩、翻滚、侧置和倒置危险品,不得脚踩包装箱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3、民用爆炸物品的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需晚间装卸时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应使用防爆手电筒或手提式防爆灯,并随身携带。
4、运输装卸作业时押运员应在现场监装,无关人员和车辆禁止靠近,运输车辆离库门不应小于25米。
5、老、弱、病、残、儿童不准装卸民用爆炸物品,装卸人员须经安全教育,掌握注意事项,了解民用爆炸物品的基本性能。
6、运输装卸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保护具,不应穿戴化纤制品的衣物和穿带钉子鞋、高跟鞋。
7、暴风、雷雨等恶劣气候,禁止进行装卸作业;路面有冰雪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8、作业时,不准携带烟火和通讯工具。车辆应熄火、制动,不应在装卸现场添加燃料和维修车辆,运输装卸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9、来源不清和性质不明的民爆物品不应入库或装车,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民爆物品不准发运;如包装损坏需更换时,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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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0、运输装卸作业时,注意民爆物品的数量、规格、品种,当有疑问
时,先停止作业,待查清问题后,方可继续作业;对不满箱的民爆物品,在
装运前,应用安全可靠的材料,填满箱内的空隙,以免在运输中发生震动碰
撞,引发事故。
11、不能同库存放的两种民用爆炸物品,决不能同车运输,也不能同
时装卸;不准超过运输工具的额定载重量;禁止民爆物品与其他货物混装。
12、运输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应清理干净,防止遗留民用爆炸
物品,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