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学生营养餐结算专户,由学校财务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账进行成本核算,保持收支平衡。实行一日一结算,一周一汇总,一月一报账以及定期审计制度。并且每学期由膳管会进行一次清账,清理结果在学校公示。
2、学生营养餐就是要以较少的消耗,达到食品营养卫生、丰富可口、方便实惠、物美价廉,以满足学生的需要。在工作中,必须贯彻经济性、民主性、公益性的原则,严格财务纪律、严格成本核算,实行民主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发生账务上混乱、支付不合理等行为要严肃查处。
3、建立物资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学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人交易前应当索取、查验其相应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单等材料。所索取的票据和资料必须加盖供方单位印章或供方亲笔签名的原件,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保障机制。
4、学生营养餐的管理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会计专管员、出纳、采购、验收、保管等工作岗位。建立学生营养餐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人员因故调离本岗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预算单位做到会计有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出纳按要求设置
f“现金日记账”,按日按序逐笔记录并核对库存现金。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日按序逐笔登记。做到账款、账证、账账相符。月末,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会计签字或盖章。实施学生营养餐学校总务主任专管员要有专账,出纳有现金日记账,保管员有实物账。
5、学校学生营养餐工程会计专管员负责费用收支,票据整理及报销。学校营养餐食品采购必须实行内部监督制度,一般实行三人采购。验收人员至少两人,验收人员在货物验收后应当场在票据上签名,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一般一学期进行轮换,条件成熟后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团体采购加配送的方式供货。
6、会计专管员对所有原始凭证实施审核。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进行审核。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专管员有权不予接受,在向学校校长报告的同时,并向中心学校校长报告。
7、出纳必须认真核对收支原始凭证,对不符合规定予以拒付,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大宗支出票据必须经由税务部门或财政监制的正式票据。付现时,出纳根据签批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付款,并在票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不符合现金管理条例中规定支付现金的,一律进行转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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