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贷款本息时可使用之外,不得以其他理由提取。
6、夫妻双方在贷款结清前离婚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约定的贷款实际还款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贷款。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上未约定贷款债务归属,在主贷款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经封存的前提下,实际还款人可通过提供实际还款凭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贷款。
(三)缴存职工在台州市行政区域外购买自住住房或需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除了第十条第(一)(二)项所列材料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形,额外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的一项:
1、申请人或其配偶在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或社保缴存证明、结婚证;
2、申请人或其配偶的父母、子女在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或社保缴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申请人或其配偶在购房地的户口本、结婚证;
f4、申请人或其配偶的父母、子女在购房地的户口本、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5、申请人子女的全日制教育在读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四)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1个自然年度内可提取1次,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职工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票据,按照实际租房月租金支出金额提取
2、职工享受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到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住房租金补贴协议,按照享受的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与市场租赁自住住房可提取限额的差额提取
3、职工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申请人工作地和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证明。如无法判断申请人房屋坐落所在地与实际工作地是否一致的,申请人需承诺工作地情况。可提取额度限额为1000元月人。
(五)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可以每年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个人实际承担医疗费用总额。提供门诊病历或出入院记录(一年以内)、医疗发票。如根据医疗发票无法计算可提取金额的,在办理提取时需通过全市信息核查系统与医疗保障部门核查相关信息。如申请人配偶患重大疾病的,另须提供结婚证;如申请人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另须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重大疾病病种为:
1、重性精神病;
2、重症尿毒症;
3、恶性肿瘤;
4、重大组织和器官移植;
5、失代偿期的肝硬化并伴有并发症;
6、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红斑狼疮;
7、糖尿病并发严重心脑肾病变;
8、市人民政府根据社会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病种,或大病医疗年度总费用超过80000元的其他病种。
(六)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提供该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加装电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