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评审、答辩和专家咨询的方式。地方项目由项目组织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一般采取会议评审方式,推荐单位负责指导所辖区内所有组织单位的评审工作。1、评审方式的选择管理中心根据企业所申请基金项目的特点,选择相应的评审方式:(1)对于技术、产品相近的基金项目,由评审会主办单位聘请相关领域的技术、管理、企业、投资背景的专家及财务专家,以网络与会议结合的形式对项目进行评审。(2)对于跨学科、跨领域,技术领域分布相对分散及个性化项目,采取评估方式进行评审。评估机构由科技部、财政部组织相关专家审核认定。(3)对申请资助金额100200万元的重点项目,采取集中评审方式,经评审通过的项目,部分进行答辩或现场考察。(4)对技术创新性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发展方向、知识产权有纠纷、有环境污染、项目技术不可行、资料不真实、申请材料过于简单无法评审、评估的项目,经咨询专家后可直接进入不宜立项程序。(5)为保证评审、评估工作对项目标准、要求的一致性,管理中心可抽取一定比例的项目进行交叉复议。2、评审流程(1)主办单位按技术领域或行业进行项目分类、聘请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包括技术、管理、投资及企业等不同背景的专家,每个专家评审组不少于四人(地方创新基金专家的每个评审组不少于三人),由主办单位指定一名组长。同时,每个专家评审组另配备一名或以上的财务专家。
6
f(2)基于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平台,主办单位将评审项目名单和评审项目于评审会前分配给相关专家。一般每个项目确定四名(地方项目为三名)评审专家和一名财务专家。(3)专家登录创新基金网站,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平台上进行项目评审。专家评审依据项目申请申请材料及相关附件,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专家评审表》的初步意见。财务专家应根据企业的发展阶段(初创期、成长期),并按照相应的财务评价体系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财务部分)评价表》的初步意见。每位专家应按相应的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审查和打分,专家的打分情况应与填写的文字意见相吻合。(4)在网络预审的基础上召开会议评审,由专家组长负责召集本组成员进行项目的小组讨论、评议。讨论前专家应对项目的纸质材料进行审阅,以补充网络材料的不足。讨论时专家交换各自的初步审查意见及打分情况,经过充分讨论,最终形成小组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由一名专家汇总本组终审意见并填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