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和市场监管相关,占被取消的13项许可事项中的6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主要集中在市场经济和市场监管领域,充分体现了简政放权的主要目标在于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从效果上看,本级政府通过分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形成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市场创造力,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等新思路、新理念,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指明了目标与方向。
f总体来看,十八大以来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呈现出以下特点:第一,以激发市场活力为出发点推动简政放权。不断深入推进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力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了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在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为我国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带动城镇人口就业,发挥了关键作用。来自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显示,“2015年全国新登记企业4439万户,比2014年增长216,注册资本(金)29万亿元,增长522,创历年新登记数量和注册资本(金)总额新高。特别是自2015年10月1日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以来,改革成效明显,11月、12月新登记企业数量连创新高,分别为46万户和512万户,达到历史最高值。”[1]第二,深化改革与厉行法治协调同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修改与简政放权有关的法律39部,国务院分四次修改行政法规63部,废止行政法规3部。”[2]各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多数是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做出。但法律、法规所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效力并不因简政放权的相关政策规定而消灭。因此,随着简政放权的不断推进,国务院及时修改或废止相关法规,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相关法律,做到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与法治同步发展。第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程序严格。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国务院于2015年4月成立了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
f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牵头推进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3]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