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保留上版规划的行政办公用地为副中心,逐步将老城区的行政办公用地置换到新的行政中心。
第24条商业金融用地采用集中与分散布置相结合的原则。商业金融中心布置在新行政中心以南,形成现代化的商务金融中心。规模较小的商业服务设施按组团分散布置,形成相对独立的次级商业中心。
第25条科学园区用地围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的现状用地,向西农以西、西宝中线以北发展,规划用地控制在的300公顷,建设成为杨凌的教学、科研和文化中心。
f第26条产业用地布置在东西两个产业园内部。高新技术产业产业园沿新桥路布置,根据产业用地性质形成三个产业集群。北部布置农业产品深加工和农业设备制造等加工性质的生产企业;中部布置农业高新技术转化、规模化生产和高新技术孵化等用地需求小的企业;南部布置农业用地需求大、且对环境有一定影响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高新技术创新产业园布置在规划区的西南部分,为远期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备用地,主要布置农业高新技术的研发、孵化和产业化的机构和企业。
第27条物流区沿西宝中线布置在中心区以西地段,与规划火车货运站相邻,布置转运服务仓储用地、物流用地,展览交流、物资周转、批发和贮运的设施、机构和企业。
第六章专项工程规划
第28条协调各种运输方式,建立适度超前、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综合对外交通体系,强化综合交通枢纽的建设。规划形成西(安)宝(鸡)高速公路、西(安)宝(鸡)中线、孟杨路和新桥路、五泉路的三横两纵的对外公路网。第29条提高杨凌车站为二级站,建设站前广场。规划货场由西立交处搬迁至东部产业园北面一带。规划修建5处公共停车场,城区新增加加油站4处。第30条城市主干道路网结构呈五纵三横的道路骨架。规划主干路设计车速为60公里/小时,总长为7107公里。规划次干路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总长7813公里。规划支路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总长15418公里。规划乡村道路主要解决农村居民生活联系,道路红线宽15米。第31条城市主、次干路交叉口前应设展宽段。城市干道与铁路相交
f应采用立交形式。城市道路下穿时,桥下净空高度一般不小于45~5米,采用上跨时,桥下净空一般不小于6米。规划在城区西部,五泉路与高速公路相交处增加一高速公路出入口。第32条城市道路建设必须进行管线综合设计,预埋设、预留好各种管线的位置。规划在杨凌路南端、城市中心区新城路东和示范区管委会南侧各建一处城市广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