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
第二条公司住所在:
。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高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公司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第五条公司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持股比例
万元货币
100
1
f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六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股东1人,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决定聘任或解聘执行董事、监事及其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第七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壹名,由股东决定聘请或解聘。执行董事任期叁年,任期届满,可另行指定。股东认为有必要时,可自行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第八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先例下列职权:1向股东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
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2
f及其报酬事项;10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九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也可自行担任。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