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新兴重工集团层级管理手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规定,特制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二条总经理办公会是总经理行使职权,审议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经理层集体智慧的议事制度。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事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对董事会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议事决策。(二)坚持总经理负责制的原则,总经理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三)坚持高效议事的原则,采取事先做好准备、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在充分讨论基础上迅速作出决策的议事方法。(四)坚持实事求是议事的原则,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务实创新,科学决策。第四条审议研究公司“三重一大”问题时,必须事先听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没有本级或者上级党组织的意见,
f总经理办公会无权就“三重一大”问题出具会议决定。第五条审议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
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势必要邀请职工代表列席会议;研究决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和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第六条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一)研究董事会决议的具体实施措施和办法;(二)决定上报董事会审议的总经理报告及其他申报事项;(三)决定上报董事会审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四)拟订公司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方案;(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六)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七)决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八)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议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事问题;(九)提议对外投资、贷款、担保、重大财务支出、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置等事项;(十)其他需审议事项。
f第三章会议举行和议题提出第七条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必须举行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总经理可随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第八条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第九条出席总经理办公会的人员为: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综合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必要时可请党组织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列席总经理办公会。其他需列席人员由总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