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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适用范围与原则第一条目的为健全公司责任追究机制,引导公司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杜绝各类失职行为,惩处岗位不作为与不正确行为,确保公司重大决策、决定、计划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管理内容需纳入员工劳动合同。第三条原则强制性原则:公司任何员工,若其行为违反本制度定义的行为,都将受到强制性处罚,特别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对触碰的事实认定存在争议时,依据问题实质重于其表现形式,公司将更倚重于各种已查明事实、获取的证据等进行实质性判断后确定。纪律重于人情原则:在行为触碰事实确认的前提下,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公司只讲纪律,不讲人情。
第二节定义第四条直接责任人是指组织、指挥、主办、经办、参与违规、违纪、违法的人员。
f第五条上级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的直接上一级领导。第三节标准界定
第六条因个人主观故意触犯管理制度,如:弄虚作假、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无论金额大小一律界定为重大问题。第七条因个人过失给公司造成亏损或损失的(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金额在110万元以内(含10万)的界定为一般问题;金额1050万元(含50万元)的界定为中等问题;50万元以上或重大声誉损失的界定为重大问题。难以界定损失金额的,由经理层共同裁定问题等级。其他原因造成的失误,按照成果导向,合理容错。(如遇特殊情况,个人过失行为及性质可由高科经理层一事一议)。
第四节处置准则第八条处置方式分为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记过降薪、降职降薪、开除和开除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六档。
问题等级一般问题
处理对象直接责任人
处理方式记过并降薪,降薪不少于3档
中等问题
直接责任人
降职1级,降薪不少于5档
f重大问题
直接责任人
予以开除,并追究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
备注:1、除上述处罚措施外,对触犯底线的行为,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处罚。2、构成犯罪的应当立即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对造成公司损失的,必须立即止损挽损,并保留向责任人追回损失的权利。根据严重程度,处150万罚款。第九条凡是下级存在问题的,要视直接上级领导的作为情况追、究其连带责任,处罚标准参照第八条执行:1凡是上级领导对下级的问题隐瞒、包庇或纵容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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