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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1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类型从《婚姻法》19条第1款可以看出,我国立法采用了选择式的约定财产制,而且分有三种类型:分别财产制、一般共同制和部分共同制。分别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婚前和婚后所得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并各自独立享有管理、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的财产制度。一般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婚前婚后财产及所得,除特有财产外,合并为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制度。限定共同制是指夫妻双方协商确定一定范围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共有范围外的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的财产制度②。2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条件夫妻之间对财产关系的约定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首先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除此之外,因为夫妻关系是一种特殊的身份关系,所以还要符合《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第一,夫妻财产约定是以配偶的特殊身份为前提,所以约定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而非法同居或者以其他名义同居者,虽然他们之间的财产约定并非全无效力,但是就性质而言却不属于夫妻财产约定。第二,进行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双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因为夫妻进行的财产约定不仅将对双方发生约束力,而且可能涉及第三人的相关权益。第三,约定的夫妻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的,而且必须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不能有任何的强制性因素。第四,夫妻之间的约定必须是合法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利益。如丈夫因为经营管理不善而负债累累,为了逃避债务,夫妻双方作出约定,将大多数共同财产列入妻子财产的范围,以此来逃避债务,这种做法显然是为了规避法律,损害
①陈维君李文霏.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立法思考J.科技信息,200824:520②杨志祥.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法律规定及其完善J.黄石理工学院学报,200712:41
f了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因此是无效的。第五,我国《婚姻法》19条规定夫妻进行的约定财产应采用书面的形式①。(二)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存在的问题夫妻财产约定的性质为夫妻财产契约,依契约自由原则,缔结什么内容的夫妻财产契约,是在婚前缔结还是在婚后缔结,是否允许变更或撤销夫妻财产约定等问题,应该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但各国都根据各国的国情,对夫妻财产约定自由作出了不同的立法限制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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