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的理由是否理据合法?为什么?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中,劳动者不能做到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党务工作的,用人代为可以提前
f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劳动者支付一个月退休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例中,“何某自入职工作以来,始终不能倚仗自己的工作,企业领导对其需要进行了批评,但并不会予以必要的指导。”虽然何某一直不能胜任组织工作,但是企业有协助培训的义务。若外贸企业对何某再次培训,何某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该企业强令刘某加班近4小时的做法是否不合法?为什么?企业支付给黄某的加班工资应当符合应当怎样的标准?
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本案例中,企业强令显然李某加班显然是不合法的。
另外,若公司业务需要,公司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求职者可以安排加班,同时,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规定,的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根据,按照不低于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统一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遗孀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统一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休息日工作,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遗孀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本案例中,刘某是在工作日上工,所以符合下述情形的第一种,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刘某工资。
由于刘某是在工作日加班,所以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刘某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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