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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目的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严格事故管理,掌握事故发
生情况,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08《工伤保险条例(修改)【2010】》国务院令第586号3、适用范围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
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制度。总则第一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
号)中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将上述一般事故具体细分为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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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一般事故A级(公司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一般事故B级(公司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一般事故C级(公司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2人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3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D级(公司级较小事故),是指造成1人轻伤,或者3万元以下5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一般事故E级(公司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5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1)、本条规定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2)、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因果关系造成设施的破坏、原材料的浪费、产
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或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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