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区政府相关决议,且存量房量大,状况复杂,对可能存在影响交易问题,双方在本合同确立之精神下签订相关补充协议给予完善。
第九条通知
91、本合同的任何通知、请求或其它联系均应采取书面形式方为有效。书面文件可面呈,也可以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进行递送。
92、本合同约定的任何通知、请求或其它联系若以面呈递送,
f以收到对方确认件时生效;若以传真传送,则于传送后得到对方传真或信件确认件时生效;若以信件或特快专递递送,则从投递时起三日后生效。若任何一方改变收件地址或传真号码,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本合同约定地址和传真号码仍然有效。
通知按以下地址送达:甲方的地址:乙方的地址: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101、本合同及产权交易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02、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公章(自然人签字捺印)后生效。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其他本合同一式玖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留存壹份用于办理产权交易鉴证,其余用于办理标的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附件:(以下无正文)
f签署页: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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