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甲方交付乙方的房产必须已缴清大修基金、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等费用,并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46、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乙方应积极配合。
47、办理产权过户所涉及到交易双方应缴纳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48、任何一方因交易各环节税、费未缴清或其他原因导致未按合同约定条件办理房产交付或完成产权过户登记的应承担因此而照成的损失,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51、甲方对本合同的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所有权。52、甲方保证为签订本合同向政府相关会议、中介评估机构、乙方及房产转让相关机构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甲方对所提供材料与标的资产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53、抵押房产因甲方原因导致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格就该处房产返回乙方房款,并以乙方已付房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利息。54、鉴于本合同部分房产产权不完善,甲方承诺完善产权相关责任由其承担,并承担完善产权的相关费用。完善产权前该部分房产相应的维护和安全责任概由甲方承担。55、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对房屋的现状及质量等影响交易的状况向区政府,评估机构及乙方进行慨况介绍。第六条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f61、乙方受让本合同转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系按照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262号)文件执行。
6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及房产转让相关机构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乙方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3、签订本合同前,乙方仅对房产系慨况了解,对房屋的现状及质量等影响交易的状况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否则双方应在交房与办理过户登记时签定补充协议进行确认。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7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7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3)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73、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本合同所涉交易已由重庆市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鉴证,则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报重庆市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案。第八条其他:8.1、鉴于本合同之转让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