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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而牢固的型特异性免疫。在保护性免疫中抗体具有重要作用。sIgA可阻止病毒在咽喉部、肠道内的吸附和初步增殖;血清中和抗体IgM、IgG可阻止病毒向靶组织扩散和随后引起的疾病。中和抗体在病毒感染后26周达高峰,并能持续多年,甚至终生。母亲血液中IgG抗体可经胎盘传给胎儿,故出生6个月内的婴儿较少发病。四、微生物学检查法(一)病毒分离与鉴定除柯萨奇A组病毒少数型别必须在乳鼠中增殖外,其他肠道病毒能在猴肾原代和传代细胞、某些人源性传代细胞中生长,并产生细胞病变。可用中和试验进一步鉴定其型别。标本包括血液、咽拭和粪便等。但脑脊液不能用于分离脊髓灰质炎病毒。(二)血清学试验用发病早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进行中和试验,若血清抗体有4倍或以上增长,则有诊断意义。亦可检测其IgM。但由于柯萨奇病毒和ECHO病毒型别多,此法不适用。此外,用RTPCR法可检测病毒基因组的存在而进行快速诊断。同时可根据毒株核苷酸组成或序列的差异,或酶切位点的不同等来区别疫苗株与野毒株。五、防治原则脊髓灰质炎疫苗有两种: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i
activatedpoliovacci
eIPV,
fSalk疫苗)和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liveatte
uatedoralpoliovacci
eOPV,Sabi
疫苗)。自从IPV和OPV分别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和60年代初期问世并广泛应用以来,脊髓灰质炎发病率急剧下降,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已消灭了脊髓灰质炎野毒株,但在非洲、中东和亚洲发展中国家仍有野毒株的存在,因此疫苗主动免疫应继续加强,尽早实现WHO提出的年在全球消灭脊髓灰质炎的宿愿。目前,IPV和OPV都是三价混合疫苗(TIPV或TOPV),免疫后都可获得抗三个血清型脊髓灰质炎感染的免疫力。IPV不能产生肠道免疫,接种剂量大,使用不方便,免疫接种面必须广泛等缺点使其在世界范围内很快被OPV所代替。事实上20世纪80年代后期最初的灭活疫苗已改进为抗原性较好的增效IPV,三价疫苗接种后,抗三个型别抗体的产生率为99100,也能诱导低水平的粘膜免疫。芬兰、法国、荷兰、挪威、瑞典使用IPV后已控制并消灭了脊髓灰质炎,证明了IPV的效果。OPV口服免疫类似自然感染,既可诱发血清抗体,预防麻痹型脊髓灰质炎的产生,又可刺激肠道局部产生sIgA,阻止野毒株在肠道的增殖和人群中的流行。此外,口服苗后OPV在咽部存留12周,从粪便中排出达几周,因而疫苗病毒的传播使接触者形成间接免疫。我国自1986年实行卫生部颁布的2月龄开始连服三次TOPV,每次间隔一个月,4岁时加强一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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