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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事管理,明确有关人事管理标准,突出激励和约束机制,明确员工发展方向,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机构的所有内勤员工。其中,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明确规定的,以董事会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员工职级序列第三条公司员工职级按岗位由高到低共设置六类十六级,并实行管理职和技术职并行、可相互转化的员工职级序列管理体系。详见下表:
等级
总公司
管理职序列
技术职序
中心支公

分公司
营销服务部

S1
董事长
——
S2
公司总经理
——
————
————
——
fS3公司副总经理
——
——
——
公司总经理助S4

——
——
总经理
A1部门总经理
——
区域总督导
————
总师总监
A2部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
——
部门总经理助
A3
总经理助理

总经理
——
高级专务
B1
处经理
部门经理
——
副高级专

B2
处副经理部门副经理副总经理
——
部门经理助总经理助
B3
处经理助理


——
中级专务
C1
高级主管
室主任部门经理
经理
f部门副经
C2
主管
室副主任
副经理

初级专务
D1
高级助理
高级助理高级助理高级助理
D2
助理
助理
助理
助理
专业事务
E1专业事务员专业事务员
专业事务员——

E2
事务员
事务员
事务员
事务员
——
上表中每个职级在薪酬定级中再细分为多个档次。第四条技术职序列依据专业和岗位不同划分为四类:一类专业包括:精算、投资;二类专业包括:核保、核赔、信息技术、客户服务;三类专业包括,财务会计、法律、培训、企划、人力资源;四类专业包括,行政管理等。
f第五条专业事务员是指从事客户服务、契约制单、档案管理等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事务类工作的员工;事务员是指从事司机、前台等普通事务类工作的员工。
第三章定级
第六条公司实行逐级聘任制,特殊岗位实行委派制。
第七条所有员工被公司录用后,均将根据承担工作岗位、个人工作经验经历、技能、学历、职称、原单位职务与职级等因素,确定其初始职级。
第八条各类人员的定级原则(1)应届毕业生:分为应届本科、应届硕士研究生、应届博士研究生三类。应届本科生初始定级在D2级,应届硕士研究生初始定级在D1级,应届博士研究生初始定级在C2级。有相应工作经验的应届生则在本级中上浮一至三档。(2)经验型人才:可根据学历、工作经验、原单位职级等方面情况确定岗位职级和工资。(3)特需人才:特需人才指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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