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变更设计、附属工程直接发包上做手脚,增加项目、增加工程量以谋取暴利;有的签订合同时偷梁换柱,合同的价格并不按中标价签订,使得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
(四)存在后续监管松懈现象目前招标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重场内管理、轻后续监督的的现象。施工队伍的年检和日常管理归属建设主管部门,因此招标办和建设部门之间常常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这使得招投标管理的后续监督工作出现真空,一些原本可以通过后续检查发现的问题未能得到及时的揭露和纠正。比如:一些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相互串通,搞重复签证、虚假签证,虚报工程量;有的参加招投标单位在合同签订时,总经理、工程师、优秀的项目经理、各种技术人员
f应有尽有,但在中标后和工程开工时,却换上了低资质甚至无资质的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对这些现象都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这给工程质量和安全留下了隐患。
二、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配套制度不够完善虽然目前已出台了《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与之相配套的一些实施办法和细则较少,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弹性过大,使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二)监督不到位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监督部门对招标活动的监督仅限于程序上的监督,有时也只是出席一下开标、评标活动现场,而对招投标工作没有进行全过程监督,致使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后续监管不到位既有思想上不重视、人手不足的原因,更有体制上的原因,招标投标管理的后续监督工作出现真空,一些本可以通过后续检查发现的问题,如租借资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擅自变更合同等未能得到及时的揭露和纠正。(三)惩处力度不够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应招标而不招标、规避招标、暗箱操作、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等行为要依法处理、严肃处理。而在实际监督过程中,有些监督部门碍于人情,存在执纪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有些单位钻营手段也越来越隐蔽,致使证据难以掌握和认定,工作难以开展,监督人员的畏难情绪,不敢理直气壮地去管理和处罚,往往对此放任自流,使得建设领域的混乱现象难以真正得到有效遏制。
三、促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运行的几点对策要有效地解决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有效地促进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运行,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要配合督促各行政主管部门推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的改革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