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承担责任。
3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防范风险的意识尤为重要。工作人员的防范风险意识指导他们日常的管理服务行为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没有工作人员的防范风险意识,一切防范风险的措施都将成为一纸空文。
为培养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防范风险的意识,除对工作人员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培训和规定操作训练外,还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同行业和其他物业服务企业已经发生的教训是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最有效的方法。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应该将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不折不扣地贯彻到日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中,有的物业服务企业都已经通过国家有关管理体系认证,但往往过多流于形式和表面,没有与法律风险的
f防范结合在一起,造成对风险防范有效性不够。随着社会专业分工的日益细化,物业服务企业应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法律专业服务;除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外;做好证据保全工作,为日后分清责任做好准备工作,避免责任和损失的扩大。事件发生后,相对人已通过律师发函或通过诉讼、仲裁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物业服务企业需将所有资料移交给律师或法律顾问,并由当时的经办人将相关情况介绍给律师或法律顾问,由律师或法律顾问负责进行下一步的处理和应对,以避免由于法律专业的不足,造成不利和责任的扩大。
4在建筑物及公共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中,物业服务企业全体人员应特别明确的一个问题是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按照《民法通则》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由于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或附着物、悬挂物和坠落物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诉讼,举证责任由建筑物或设施的管理人和所有权人承担,也就是说损害发生后,不是由受害人向法庭证明损害发生的原因,受害人只需证明损害结果和该结果是由建筑物或设施导致的。而物业服务企业在法律上有义务证明自己在管理过程中是没有过错或损害的,结果是由受害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如果不能证明这一点,法庭将依法推定管理人和所有权人负有过错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所管理的房屋共用部位和公共、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人是物业的全体业主,受害人很难向所有人追索,而且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也难以操作:根据物业服务
f企业与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通常容易发生损害的设施设备区域,应建有相应的监控设备,对现场进行监控和录像,定期存储。物业服务企业平常对房屋、设备设施的维修、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