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基建档案管理办法
1目的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档案管理,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
准确、有效与安全,特制定本办法。2范围
本办法明确了基建档案的管理要求、管理职责,规定了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业务工作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基建档案的管理。3依据
本办法依据下列标准、规范制定(其最新版本亦适用于本办法):《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42200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4定义41基建档案是指公司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基建项目文件。42项目前期文件是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43项目竣工文件是指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指建筑、安装)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和项目竣工图组成。431项目施工文件是指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项目建筑、安装情况的文件。432监理文件是指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的文件。433竣工图是指项目竣工后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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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4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5管理要求51公司基建档案管理遵循“谁主办、谁形成、谁负责”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标准”的原则,实行“前端控制、同步归档、分阶段移交”的管理方式,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规范和安全。52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编制项目竣工文件和整理项目文件。53在签订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时,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有关方面提交相应项目文件以及所提交文件的整理、归档责任。54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应与项目的立项准备、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应完整、准确、系统。55建设单位与各参建单位应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完成各自职责范围或合同规定的竣工文件的编制和项目文件整理、归档工作。6管理职责61档案室为公司基建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的基建档案管理。62档案室负责基建档案的接收、整理、编目、保管、鉴定销毁、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确保基建档案的齐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