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辩护权是法律赋予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民主权利辩护职能相对于控诉职能而存在,指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和论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材料和理由,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行使辩护制度是由法律规定的关于辩护权的内容以及行使的程序、原则、方式、保障措施等一整套规则的总称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1、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f指定辩护的例外情况: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一被告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二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准许。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1、产生根据不同。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授权或法院指定;代理人是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2、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又独立的诉讼地位,根据自己的意志进行辩护,代理人只能以委托人的意思代理活动。3、适用范围不同。辩护人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人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4、诉讼任务不同辩护人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应减轻处罚或免除刑事责任,代理人为了委托人的合法利益5、权限范围不同。辩护人的权力是法律赋予的,代理人是委托人的授权。6、活动名义不同,辩护人以自己的名义调查取证、提交辩护词,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活动。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该案件诉讼活动的一种诉讼行为
类型
说明
自行回避申请回避
指令回避
指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等具有法律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自行要求回避,主动退出该案的诉讼活动
指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等具有法律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而没有自行回避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向公安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