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强化阶段刑事诉讼法复习提纲
复习科目:刑事诉讼法主要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重点)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1、公安机关: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人民法院没有侦查权)享有侦查权的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监狱、军队内部的保卫部门、走私犯罪侦查机关2、检察机关:检察、批准逮捕、自侦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决定逮捕(自侦案件)3、法院:审判权、决定逮捕权。权力的行使具有专属性(其他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能行使);三机关分别行使;依法行使。二、审判公开原则:1、应当不公开审理的情形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被告人为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2、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情形被告人为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三、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只能在侦查阶段】,或者不起诉【审查起诉阶段】,或者终止审理【审判阶段,终止审理用裁定】,或者宣告无罪【审判阶段,用判决】:(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没有犯罪,只有违法行为,只能做无罪判决,不能做终止审理】;(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5年、10年、15年、20年,4个阶段,超过最长时效的,需要最高检批准】;(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签署】(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侵占罪(绝对告诉才处理)】(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诉讼主体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其他侦查机关刑事诉讼中的参与人: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公安司法机关以外的所有依法参加刑事诉讼活动并且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根据与诉讼结局的关系,诉讼参与人又分为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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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管辖一、立案管辖:1、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