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电工自检细则:由于电工的工作涉及到电子系统,对该项工作要求比较细。因此,在维修时应本着严谨细致的原则,要求工作前应从电路的原理着手。最好是找到原始电路图,想清楚后再维修。维修中应小心、细致(搞不清应查清维修手册再干)。安装完备后,应检查是否有部件未装,线束未插紧及检查检修系统部件的功能和关联部件的线束、插头及功能等。在加装其它配置时要注意防止其它电器设备的正常功能,当各项功能正常达到前台下达的修理要求后,方可移交给完检人。钣金工自检细则:钣金工在维修结束后,应重新检查一下所有拆卸协调的部件,特别是电路的部件要重点检查,各卡子及配合间隙是否装复到位,然后检查拆卸过的部件系统功能情况。在确认正常达到前台下达的修理指令要求后,方可将车移交给完检人。漆工自检细则:漆工喷漆完备后,在保证漆面完好的情况下,应重点做好其它漆面及装配缝隙处的清理工作。在确认完全清理干净达到前台下达的修理要求后,才可移交给完检人。维修质量事故处罚制度一、维修质量事故的界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没有按照前台的指令完成指定的项目或漏项的。2、按照前台的指令进行维修,但维修中,由于维修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的。3、按照前台的指令进行维修,由于判断失误,误换零件或维修后故障没有排除的。4、按照前台的指令进行维修,并排除了该故障,但由于维修中涉及到其它的部件或部位时,因操作不当造成其它部位的功能不全或零部件未装的。5、钣金工未按钣金数据要求,在维修做四轮定位时造成数据不准确或达不到漆工要求的。6、漆工未能达到原车漆面要求的。维修出厂的车辆,在保修期内由于机修或电工未按规定的维修数据进行维修,致使该车中途不能行驶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为重大质量事故。二、处罚细则:维修工在出现了维修质量事故后,实行以下处罚方式:1、班组在自检过程中发现了问题,并自行得以纠正与恢复是没有造成损失的不追究其责任。2、班组长自检后,被车间主管或总检检查出质量问题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当月效益工资;第三次留店试用三个月,工资下浮一级,试用期无奖金;第四次开除出厂。考核周期为三个月。3、在维修中因操作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1000元以内按50赔偿,10002000元按40赔偿。2000元以上按30赔偿。并停发1-3个月效益工资。4、判断失误、误换零件,换回原零件,并记事故一次未完工交车不算事故。5、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视情节轻重由质量管理小组商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