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宿舍管理、教学楼管理等综合管理和接待会议、重大活动、节庆典礼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满足使用者要求。(13)积极配合甲方的各项活动,密切保持与甲方沟通联系。(14)政府规定的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15)乙方实行包干经营自负盈亏。(16)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校区内实行有偿服务。(17)对于技术要求较高的岗位,必须配备合格的技术人员。六、劳动保护1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保证劳动者应该享有的工资、劳动保护、各项保险待遇,按照发放工资和劳动保护用品,为劳动者购买保险,依法履行用工单位的其他义务。2乙方应采取各种措施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教育,避免发生工伤事故。发生工伤事故的,应及时向甲方和政府有关机关报告,依法履行义务并做好善后事宜。3.乙方因劳动用工发生的经济、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七、提前解除合同1乙方被考评为不及格1次,或累计考评为及格2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乙方的考评,由甲方组织进行,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2甲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支付应付物业管理服务费3个支付周期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八、通知和送达除可以及时处理的事务外,双方的事务联系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有效签署,送达对方。文件送达后,对方应予以签收;对方拒绝签收,有证据证明已经送达的,视为送达。九、违约责任1、甲方将根据《考核监管办法》(双方协商制订)对乙方管理服务质量进行考评及奖罚。2、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无故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支付给对方违约赔偿金¥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十、合同补充与终止1、双方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以书面形式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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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如服务期满,乙方服务达到甲方规定的考核标准,且甲方师生对乙方所提供服务满意,甲方可直接与乙方续签委托合同。3、续签的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十一、争议解决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在确保学校稳定有序的前提下,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其他事项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台风、地震、战争、暴雨等)或人为恶意破坏影响,造成财产损失的,乙方无须负责。2、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文件》、《物业管理投标方案》、《质量监控与考核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