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使用。推迟分娩者,持医院证明,经公司计生办审定后,其超假天数可按病假处理,不抵扣产假。㈡女员工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
f㈢女员工已婚晚育者(已婚妇女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者),增加产假30天。
第五十四条女员工产假期间,不影响其薪资福利待遇。第五十五条凡哺乳不满一周岁孩子的女员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包括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包括路途往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哺乳时间视为出勤。第五十六条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已婚妇女晚育的,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生育第二胎的,休护理假7天,护理假期间,不影响薪资福利待遇。
第十五章节育假管理第五十七条无论男女员工施行节育手术,均可凭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和相关检查报告,报公司计生办审批,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按节育假处理。第五十八条节育假期:㈠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休息2天。㈡取宫内节育器,当日休息1天。㈢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㈣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㈤人工流产,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休息14天;怀
f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休息30天,同时结扎输卵管,另加休息10天;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16天;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1个月;产后结扎输卵管,另加休息15天(自然流产相关假期参照人工流产相关假期执行)。
第五十九条员工节育假期间,不影响其薪资福利待遇。第十六章年休假管理
第六十条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期限为
㈠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㈡累计工作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㈢累计工作满二十年及其以上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六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㈠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㈡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㈢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第六十二条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使用,也可
f以分段使用,原则上不跨年度使用。第六十三条各单位、部门应根据生产、工作实际,在
保证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并兼顾员工本人意愿,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