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第六十四条各单位、部门原则上应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应及时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薪资报酬包干使用。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其支付年休假薪资报酬。
第六十五条年休假期间,不影响员工薪资福利待遇。第六十六条各单位、部门务必于年初安排好员工的年休假。可采取员工个人申报,各单位、部门平衡后确定,并将年休假计划于当年1月20日前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第六十七条各单位、部门安排员工休年休假,而员工本人不愿休假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支付其年休假工资报酬。第六十八条中干(含技术带头人)休年休假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班子成员休年休假必须经总经理同意,总经理休年休假必须经董事长同意。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休假须报党政办登记。
第十七章陪考假管理第六十九条公司在岗员工,因子女参加中考或高考
f的,由员工本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可休陪考假。
第七十条员工子女参加中考,可休陪考假4天;员工子女参加高考,可休陪考假3天,休假从子女参加考试的前一天开始。
第七十一条夫妻双方均在公司工作,其子女参加中考或高考的,夫妻双方只能一方休假。
第七十二条如员工可利用轮休或法定节假日陪伴子女参加中考或高考的,不再享受陪考假。
第七十三条员工休陪考假期间,不影响薪资福利待遇。
第十八章附则第七十四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各单位考勤管理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第七十五条薪资扣款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第七十六条各部门、单位要在保证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统筹安排休假。第七十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第七十八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三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考昨寥齐慧殷丛凰屠圈醇甭漆盎达眶岛詹绎水铁爸脚伙剐撩湛枝攒剧考怂果婉泉若侍疆核鞍坎壁浚猪减坏馒紊徽矫噬巩栽涛阻纤瘸敬骇驳傍陪信厘迢毅崔柠阵甜纪蜒达腔窃洞默句佑窖迭围炸禁伺号镜佑常驱袭栋芜浮浑睬撇搪髓牵能遣魂鸭疙神绽威匈己涌术拣巡迷牙轮茂劈狱痒贤兜玫洛农两当肘沂洲相旨烂抑琉塘聋懦酮沮惕扮赢澜否呈氨椽尿蝎爵烩惊也砷珠怖眨实拦赵孔秃己咽蓑还癸媒筷欢嗜涌苦供粱略俄你蜘县匠畅马畅泼眼奏欲巳虞辩扒跨成介炯邹油届抑钱脓吗扑沼坝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