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时,应注意给对方的通话时间,以避免打扰客户的休息;第五章客户登记制度
为加强客户管理,增强销售人员的客户跟踪意识,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要求销售人员在客户登记上做到仔细认真。1、客户接待实行现场统一登记,统一存放,专人管理。销售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认真做好客户接待登记,详细记录客户信息,并以此作为客户成交重要依据。2、销售人员使用统一发放的个人客户登记本。3、销售人员个人客户登记本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统一发放。1、公用客户登记本和个人客户登记本的必须一致。2、个人登记本实行专页制。登记本每一页只可记录一位到访客户的情况。3、个人客户登记本实行编号制,对每一位客户进行编号,以客户到访问的先后次序为顺,且要与公用客户登记本一致。4、销售人员须将客户的到访日期、客户姓名、联系方式、客户需求、客户反馈意见等信息记录清楚,且要与公用客户登记本信息一致。5、客户有效期为七天。即客户到访登记之日起七天之内,此期间内销售人员要进行客户跟踪,过期作废。如该客户之后到访,事先并未要求找回原销售人员,其他销售人员可以进行接待,如成交业绩属后者,原销售人员不得与之分单。6、如同一客户再次到访或销售人员与之进行电话联系,销售人员到访日期、需求、反馈意见、接待情况等详细情况记录在客户的专页,有效期可以顺延七日。10、个人登记本不得留空页、断号、漏登,如出现立即通知销售经理,由销售经理签字注销或确认。11、在有效期内任何销售人员都有责任、有义务在原销售人员不在的情况下,为其做好义务接待,其接待新客户机会保留。12、如个人登记本已登记完毕后,可向销售经理领取,销售经理必须签字确认。13、销售经理必须不定期地对销售人员的个人登记本进行抽查,如发现有登记空页、断号或者是客户情况登记不清、客户跟踪有作假等情况、可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14、公用登记本出现客户登记冲突的,以有效期为准,并以先登记者为准。第六章成交程序一、定金、收据1、定金一律由发展商财务收取,如因财务人员不在则由现场销售经理代为收取(具体项目根据情况而定)。2、交小额定金原则上要求24小时内补齐全部定金,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f3、开出的收据一定注明房号、金额、外币要注明编号,外销人士需收取佣金(标准另定)。4、销售人员不准收取任何款项,否则即行辞退,并追究其责任,对代客户垫付定金而被罚没的概不退还。二、签署认购书1、认购书应由销售人员本人填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