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司法所制度汇编第六章
对象的人身自由;4、非法搜查矫正对象的身体、物品或住所;5、利用公益劳动实施变相体罚;6、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矫正对象;7、其他违法行为。(五)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1、利用矫正对象从事营利性的活动或者牟取其他私利;2、向矫正对象及其亲属索取财物;3、收受矫正对象及其亲属的贿赂和馈赠;4、非法将矫正对象的监管权交予他人行使;5、其他违法行为。
5
f6
fr
上一页
下一页
司法鉴定中心内部规章制...
最高法关于《物权法》的...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务人员...
2020年人教版八年级上册...
司法所制度汇编第七章
司法所制度汇编第五章
司法所制度汇编第四章
司法所制度汇编第八章
司法所制度汇编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