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行对矫正对象的监护职责。(九)矫正组织的例会制度各社区矫正组织,必须建立定期例会制度,研究解决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十)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度各社区矫正组织要定期对矫正工作人员及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矫正工作水平。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定及增强保密意识。(二)接收矫正对象,办理衔接手续。(三)制定教育矫正方案。(四)对矫正对象实施日常管理,并负责实施对矫正对象的认罪、守法、劳动和学习等情况的具体考核工作。(五)承办对矫正对象的考核评议事宜,依照规定做好矫正对象行政奖惩、司法奖惩的材料整理工作。(六)组织指导社会志愿者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矫正工作,适时开展社区帮教活动。(七)组织开展对矫正对象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其法制意识。
3
f(八)协调有关部门对矫正对象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为其就业、生活提供指导、帮助。(九)组织开展对矫正对象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活动,提高教育矫正的实效。(十)组织落实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和悔罪改过意识。(十一)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和整理社区矫正工作个案。(十二)加强与社会志愿者以及其他矫正力量的协调与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为矫正工作服务。(十三)完成上级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布置的相关工作。(十四)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三、社区矫正工作纪律为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维护社区矫正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合法性,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在我区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社区矫正工作者必须遵守如下工作纪律:(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二)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恪尽职守,遇有特殊情况、问题或重大事宜,及时反映和上报,不得瞒报、迟报。对矫正对象提出、反映的问题及时解答和处理,不得推诿、懈怠。(三)提高执法意识,公正、严明执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4
f1、滥用职权,弄虚作假;2、隐瞒案情,包庇、纵容矫正对象违法犯罪;3、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矫正对象;4、玩忽职守,泄露社区矫正工作秘密;5、他违法行为。(四)依法保障矫正对象的基本权利。不得有下列行为:1、非法侵害矫正对象身体;2、侮辱矫正对象的人格;3、非法剥夺矫正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