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应按照本社团的宗旨,在院社团联合会的具体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科学、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学生社团须服从院社团联合会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定期向院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第三十五条登记成立的学生社团必须每学期初到院社团联合会进行登记注册,上交上一学期的工作总结等相关书面材料。(一)学生社团自成立之日起,需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至院社团联合会登记注册。(二)注册时,学生社团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学生社团上一学期的工作总结;2学生社团本学期的简要活动计划;3学生社团本学期的活动经费预算;
f4学生社团负责人变更及其他一切变更情况。(三)学生社团在完成学期注册前不得招收新成员。(四)学生社团每学年总体招收一次新成员。在完成招收新成员的工作后两周内,需到院社团联合会上报招收人数及名单。(五)学生社团的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1上一学期活动的组织者及参与者的简单介绍;2活动的内容及效果;3上一学期经费的使用情况;第三十六条学生社团会员费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必须规范。统一收取会费,向其成员提供院社团联合会统一的收据。每月定期将会员费的使用情况报院社团联合会审核,并向社团成员公开经费的收支情况记录。第三十七条学生社团为非营利性组织。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以学生社团名义进行营利为目的的活动。若确为筹集社团活动经费所需,应经社团联合会同意、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如学生社团违反有关规定擅自活动,院团委和院社团联合会将对其进行相应处罚。第三十八条社团联合会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总结例会和社团代表大会。
第六章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三十九条学生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出具公告、公告必
f须署名“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字样。任何学生社团不得盗用院团委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第四十条学生社团举办活动需要先向院社团联合会申报审批,由社团联合会报送院团委审批,不得跨级申请。第四十一条学生社团申办活动需提前一周向院社团联提交活动申请表、策划书及活动经费预算报告。经院社团联合会审核并报请院团委同意后方可开展活动。活动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1活动的目的、内容形式、人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和负责人;2涉外人员和被邀请人员的基本情况;3指导教师的意见;4活动经费的来源和组织方式;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第四十二条学校不批准的活动不允许私自举办,否则产生一切后果有社团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