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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积极性的下降,这是一种事后的机会主义行为。4、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可分为法定医疗保险与全民医疗服务两种。前者经费主要来自雇员和雇主的缴费,这一制度一般只覆盖工薪劳动者,随后扩大至他们的家属,对未参保人群的医疗服务则由公共医疗救助提供。从发展趋势来看,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对象将逐渐扩大到全民。5、我国“碎片状”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主要表现为:因参保人群不同而区分为待遇不平等的四类不同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因无法全国统筹而区分为31个不同的统筹区,各区各自为阵,无法实现全国统筹调配、互助共济。6、现收现付制的优势:通过收入调节与再分配,充分体现社会保险的互助互济性和福利性,由于没有大量基金积累,可以免受或少受通货膨胀的影响;保险津贴支付及时而无须经过保险基金的积累过程;在技术上较易于实行保险津贴随物价或工资波动而调整的指数调节机制;津贴支付的来源是当期在职劳动者的缴费,可以保证受益人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其不足则是无法适应人口老年化的长期积累要求。7、在DC计划中,企业的风险相对较小,企业只履行缴费义务,对员工将来的养老金水平没有任何承诺;相反,员工的风险较大,员工将来的养老金依赖于缴费资金投资回报的高低,具有不确定性,而且一旦出现金融风波,养老金将会大大缩水。不过,DC采用个人账户管理,企业年金的所有权清晰,便于员工流动时转移。二、答案要点1、既然是国民福利,为什么要强制实施?主要理由至少有三个:第一,社保福利不仅是个人福利,更是一种社会福利,其基本原理是“互助共济、国家保底”,它具有“自助、他助、互助、公助”的特征。或者说,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是“自助者公助”。因此,从保险原理及大数法则角度讲,社保覆盖面越广、参保人数越多,则社保效率越高、作用越强;反之亦然。在这一点上,中国的农民和公务员至今尚未进入全国统一的基本社保体系,这仍是一个缺憾。第二,为了规避参保人“逆向选择”,必须强制推行社保制度。如果没有强制参保要求,可能只有中低收入者及老弱病残者强烈要求参加社保,而富人或高收入者则不愿参加社保,这样就无法实现“互助共济”的社保原则,社保制度就无法建立,这就是社保制度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逆向选择”,比方,身体越糟糕的人越想参加医保,而身体强壮者则不愿参加医保;同样,低收入者更愿加入社保养老,而高收入者和富人则不愿参加社保养老。因此,统一要求全体合格公民必须强制参加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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