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现价)为22,其中法人单位的增长速度为233,高于同期GDP的年平均增长速度(现价,184)近5个百分点。(二)经济效益大幅提高。2008年我国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为26802亿元,比2004年增加10577亿元,增长65。文化服务企业法人单位的营业利润为981亿元,比2004年增长5倍多;规模以上文化产品生产企业的利润总额为592亿元,2004年增长110;比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的利润总额为113亿元,比2004年增长40。(三)文化体制改革取得成效。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营性单位数量明显增加,新兴文化服务业得以快速发展,大量骨干文化服务企业涌现。截止到2008年年底,共有经营性单位38万个,占全部法人单位的826。与2004年相比,经营性单位数量增加13万个,增长52,所占比重提高近4个百分点;经营性单位从业人员数增长14,资产增长55,主营收入增长65,增加值增长132。属于文化产业“外围层”的娱乐文化服务、旅游文化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及网吧等新兴文化服务行业发展迅猛。与2004年相比,2008年我国文化产业“外围层”法人单位数增长89,从业人员数增长61,资产增长103,主营收入增长150,增加值增长248。
f2008年,在文化服务企业中,资产和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分别有1582家和977家,分别比2004年增加587家和512家。近年来涌现出的骨干文化服务企业多为广告、传媒、电视网络公司、出版和报业集团、影视制作等行业的大型企业和集团化经营单位。(四)非公资本比重上升。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产业格局进一步得以巩固。在经营性单位中,2008年实收资本83238亿元,其中公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之比为475:525,与2004年的51:49相比,非公有资本所占比重有所上升。鼓励和引导非公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政策效果明显。在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文化领域的主导作用的同时,积极调动了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五)私营单位发展较快。2008年私营单位(包括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和股份有限公司)已达到299万家,占全部内资单位数的三分之二;从业人员数达400万人,超过全部内资单位从业人员的半数;在内资单位中,私营单位拥有377的资产,创造了42的增加值,实现近半数营业收入。与2004年相比,私营单位数量增加13万家,增长78;从业人员增加140万人,增长54;资产增加4569亿元,增长140;主营业务收入增加5442亿元,增长144。四、我国文化产业存在的主要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