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要向系部提交《毕业实习联系及回执单》,经系部同意后方准离校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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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各系部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定期以走访、电话、电子邮件、网上交流等形式,及时与学生及实习单位或家长沟通联系,进行思想教育与技术指导,及时掌握学生动态,沟通的频数每月不少于3次,并填写《毕业实习指导联系记录本》。3、学院学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走访实习学生,或通过电话对分散的毕业实习状况进行调查。
六、毕业实习鉴定与成绩评定
毕业实习鉴定包括实习单位鉴定、学生实习总结和指导教师鉴定三部分。1、实习单位鉴定由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职业素质、工作态度、敬业精神、专业技能、协作能力、创新意识、心理素质等填写,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2、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实习任务,并提交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鉴定和个人实习总结,方可取得实习成绩评定资格。3、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实习效果、实习报告成绩以及实习单位的鉴定成绩,计算出学生的实习总成绩(实习总成绩企业评定成绩×60指导教师评定成绩×40)。评定成绩后,加盖系部公章,全部资料由各系部统一归档。4、实习成绩按优、良、中等、合格、不合格五级记分制评定,折合成相应的学分记入学生档案。5、实习成绩不合格者允许重新参加实习并重新考核,费用自理。
七、毕业实习经费保障
毕业实习经费参照我院有关文件执行。有关毕业实习的其它问题按学院文件执行。有关毕业实习的其它问题按学院文件执行。本办法自2008年12月1日起毕业实习的其它问题按学执行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教务
二OO八年九月一日注:“学生实习鉴定表”可以到济南职业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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