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指导开课、听课、评课工作,和实施教师一起研究情况,
帮助他们及时总结。(4)、做好校本课程实施的经验或成果的推广和应用。2.建立校本课程评价体系:根据小学课程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制定课程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案,并完善课程评价中的检查、指导、协调、反馈机制,发挥其正确的导向作用。对学校的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和课程实施评价有以下原则性的要求和基本操作方法:1.成立校本课程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课程的检查评价,完善校本课程的开发与申报制度。2.校本课程的评价,应重视过程性评价,旨在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及学生的自主学习的能力。3.对教师教学工作评价,通过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对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及教学效果进行评定。教师授课要有计划、教案,教导处负责检查、评定。4.对学生的学习评价发挥课程评价的激励导向功能,促进学生发展。评价不仅关注结果,更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关注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各负责教师需对学生的学习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评价,评价时要对该课程学习的兴趣需求、学习效果(包括平时上课听讲、学习的态度、作业的完成情况等)进行评价;评价时要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和方法,关注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个体差异和自我反思;评价时要防止过于注重纸笔测验、过于偏重对知识与技能掌握的评价的倾向,要根据不同学生的实际背景进行个性化评价。教师是课程的开发者和研究者,在课程资源的选择方面应有利于学生的发展。因此,校本课程的开发应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和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诸方面的学习与发展创造条件。特别是在“积极教育”办学理念的指导下,要增强校本课程的个性化、童趣味,从而让我们的校本课程充满活力。
20131220
f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