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从2007年3月1日起开始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进一步完善了煤炭成本构成。2007年4月12日,山西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预算管理办法出台,缴纳的基金由省、市、县三级按比例分成。133煤矿转产发展资金:2006年6月,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的精神,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用于煤炭企业转产、职工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等。转产发展资金“成本列支、自提自用、专款专用、政府监督”,山西省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拟按吨煤5元计提。
134资源补偿费:为构建煤炭企业珍惜和合理利用资源经济机制的形成,促进煤矿回采率提高,国土资源部于2006年4月28日下发了《关于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促进煤矿回采率提高的通知》,通知要求以煤炭为重点,加强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同时,我国将进一步探索建立矿产资源补偿费浮动费率制度。补偿费计算公式为:资源补偿费金额=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1×开采回采率系数2006年先按1计。这样,根据煤炭的销售价格区间300500元吨来计算,相当于吨煤计提资源补偿费35元。135矿业权(含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2006年9月30日,国务院开始针对在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贵州、陕西等8个煤炭主产省区进行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的批复,开始征收矿业权价款,对未开发的储量煤征收平均吨煤2元矿业权价款,按照产煤周期来估算,矿业权价款至少在吨煤1020元之间。同时还要求试点省区出让新设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除特别规定的以外,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有偿取得。这避免了国有矿产资源被人为低估,成为一些人寻租牟利的工具,使获取、转让过程公开化、透明化,也是我国推进资源市场化管理的重要一步,客观上也巩固了煤炭的采掘成本。此次试点又将使煤炭行业的政策性成本支出增加,尤其对煤炭资源储量较大的公司影响较大。不过,此次试点工作中,对采矿权的缴费年限扩大到了10年,有利于煤炭行业将此类成本开支逐步传导至煤炭价格之中,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对煤炭成本的冲击。另外,因为这次矿业权有偿使用的改革试点已扩大到全国8个主要产煤省(区),因此,此次试点对煤炭市场的供求关系影响不大,并且对全国其他地区还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
f用。14其他政策影响141安全费用:为进一步加大煤炭生产企业对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05年4月8日联合下发了《关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