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必检项目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劳动者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检查。
2、成立质量领导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主检医师负责职业健康检具体工作。
3、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义务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考核。4、涉及重点检查项目的科室,应由科主任把关并签字。5、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及其他疑难问题,要请有关专家会诊后确定并上报。6、相关科室应做好各种检查工作的配合、报告记录。7、各种检查仪器必须完好,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维修或报告医院领导解决。8、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
f程,保证检查结果客观、真实、准确、全面。9、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规范填写卫生部统一《职业健康检查表》。10、对每个人的体检表应由主检医师审阅后,填写体检结论并签
名,体检结论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五种要求方式填写。11、职业卫生医师(包括外聘)参与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全过程。12、及时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按照委托协议要求,在规定
的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健康检查结果报告。体检报告书内容包括:所有受检者的检查结果;检出的患有疑似职业病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及出现异常情况人员的名单和处理建议:根据需要,结合作业环境监测资料,分析发现健康损害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干预措施、建议和需要向用人单位说明的其他问题等。对发现有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给劳动者个人出具检查报告,并明确载明检查结果和建议。报告书经单位审核盖章后送达用人单位。
13、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同用人单位签定职业健康监护检查委托书或协议书。
f皖北煤电集团职业病防治所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制度
为了规范职业健康监督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特制定本制度。一、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确定检查项目和周期。需复查时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当客观、真实,主检医师、体检科室和体检医师对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任。三、发现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人按职业病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四、体检中心应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及程序开展工作,做好质量监控确保工作质量。体检中心和质检医师要按规定履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