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比如,有关集会游行示威、爆炸物品生产运输经营等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活动;银行、保险、证券等基于高度社会信用的行业的市场准入和法定经营活动;利用财政资金或者由政府担保的外国政府、国际组织贷款的投资项目和涉及产业布局、需要实施宏观调控的投资项目;药品、食品等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物品的生产、经营等活动。这类许可事项的特征是:对从事这类活动法律并不禁止,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一般没有数量限制;设定许可的目的主要是防范危险和保障安全;这类许可与被许可人的自身条件有关,一般不能转让。
二是,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比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无线电频谱的分配等。这类许可事项的特征是:一般都有数量限制;申请人取得许可应当依法支付一定的费用;这类许可可以依法转让。
三是,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有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比如,律师、会计师、医师、建筑施工企业、医院等职业、行业的资质、资格。这类许可事项的特征是:从事这类职业往往需要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一般要通过考试、考核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由行政机关决定是否给予认可;一般没有数量限制;这类许可与申请人的身份密切联系,不能转让。
四是,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比如,电梯安装的检测、消防验收,出入境卫生检疫,防洪工程设施验收等。这类许可事项的特征是:需要事先公布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然后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审定有关设备、设施、产品、物品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一般没有数量限制;这类许可与许可事项的自身条件有关,不能转让。
五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这类许可事项的特征是:未经登记就没有从事某种活动的主体资格;一般没有数量限制;这类许可不能转让。
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也就是说,法律、行政法规可以对上述五类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设定行政许可。
第二,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行政许可法规定,在可以设定许可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