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号,姓名、血型、交叉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③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查对。⑶病理科查对制度①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联号、标本、固定液。
②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③发报告时,复核检查项目、结果、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⑷放射线科查对制度①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及目的。②发报告时,查对检查项目诊断,患者姓名、科室,⑸理疗科及针灸室查对制度①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部位②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③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④针刺治疗前,检查针数和质量,取针时查对针数和有无断针。⑹特检科室查对制度①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目的②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③发报告时,复核科别、病房、住院号、床号、姓名、住别、年龄、检查项目,结果。⑺药房查对制度①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②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含量,配伍禁忌。③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查对药名、规格、剂量、含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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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七、分级护理制度(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第二条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第三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导原则执行。第四条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范医院的分级护理工作,对辖区内医院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