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7、可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方案,并由乙方组织实施;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10、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并于每年1月以书面方式向业主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11、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季度物业管理服务报告》;每年第一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费年度预决算,并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12、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按照物权法的规定经相关权利人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4
f13、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接受业主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15、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现场应设置相关提示性标识,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原状;16、乙方可采取规劝、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上报政府主管部门、起诉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但是否采取以上措施由乙方决定;17、按法律法规要求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关于物业服务的投诉,接受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18、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告知乙方需要装饰装修房屋时,乙方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19、依法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物业共有部位、共用部位、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20、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
21、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合理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甲方在转让本建筑区划内所有物业时,将委托乙方经营事项列入商品房(物业)买卖合同中并购房人予以书面承诺。
第十二条业主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