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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乙方为物业服务而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继续履行或终止等;乙方为物业服务而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还需继续履行的,则由业主或业主重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协议,乙方予以协助。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1、在业主大会召开之前,负责制定《临时管理规约》,与购房人订立物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人对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将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列入与买受人订立的物业(商品房)买卖合同中。2、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业主共有、共用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等,甲乙双方应按照现行国家或行业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查验,并签订书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或行业验收规范(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1)甲方负责返修;(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3、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图;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网络、安全监控及报警系统含消防系统竣工图;各类设备安装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4、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属于本合同之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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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及时缴纳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7、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物业服务用房8、委托乙方对本建筑区划内所有物业进行经营,但物业转让后属于小区内业主专有部分除外。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2、制定专项维修资金年度开支计划及单项工程的预(决)算;3、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4、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有部位、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保修、维护计划;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6、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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