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实训中心、图书馆、财务处等部门是学院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对所属资产管理范围实施具体管理。(一)归口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是:总务处: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家具、行政办公设备、工具、量具和器皿)、其他固定资产(土地及植物、被服装具、牲畜)等。实训中心:专用仪器、设备等(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标本模型)。图书馆:图书、文物及陈列品等。财务处:负责编制学院年度固定资产配备经费预算,全院固定资产的财务审核与财务账目管理等。(二)归口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1、根据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2、运用《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按系统设定的权限和程序规范地履行职责,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负责固定资产的增加、变更、处置的归口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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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参与固定资产购建计划的可行性论证及招标、采购活动,并负责组织验收;
4、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簿;5、负责固定资产相关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6、组织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等工作;7、提出固定资产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组织实施;8、根据使用部门的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总务处、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9、检查、指导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第九条学院各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并配备在编或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为部门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原则上由部门财务协理员兼任。(一)学院各部门应明确资产管理员岗位,选派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报总务处备案。(二)各级领导要关心固定资产管理员的培养和成长,尽量保持队伍的稳定,让他们积累经验,做好工作。部门资产管理员调离、退休,或连续离职三个月以上的,应另行确定资产管理员,并在变动一周内报总务处备案。第十条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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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一)根据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以及归口管理部门制定的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和有关制度等,制定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好本部门的固定资产;
(二)正确使用《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按系统授权,规范的履行职责,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增加、变更、处置等信息录入、登记及资产使用人的落实工作,做到所有资产责任到人;
(三)登记有关固定资产台帐,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簿和固定资产使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