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平待遇或人身伤害有权越级上诉或向公司工会或相关部门反映。(二)员工义务1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则,自觉维护公司财产与利益。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所属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3严格按公司管理模式运作,确保工作流程和程序的顺畅高效。4服从上级指挥、分配、调动,不推诿不扯皮,不顶撞上级。5发现上级或其他人员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立即投诉。6按岗位职责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并接受监督检查。7爱护公司公物,办公用具和生产设施、设备。8对同事工作行为中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帮助改进,拒不接受者应及时上报。9对未按本手册与相关制度履行的情形应及时向责任部门或总裁书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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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注:本章节主要是为了控制企业招聘录用中的风险,人力资源的操作流程可另行制定实施细则,无需在手册中详尽说明,第十七条量化需企业自行明确。
第三章招聘录用招聘面试、报到签约、试用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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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十条员工是公司价值的缔造者,具有强烈进取心、创新力、良好沟通能力、并具有优秀团队精神的人才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的用人观为“五用”、“五不重用”。“五用”(基本原则)用职业道德好的人用执行能力强的人用以团队为主的人用善于学习的人用勇担责任的人“五不重用”(择优原则)不重用不熟悉业务的人不重用不会做小事的人不重用不服从大局的人不重用不培养下属的人不重用不善于变革的人
第十一条公司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之人才,无种族、宗教、性别、年龄等区别,在职员工有优先竞聘空缺岗位的机会。(一)公司选聘人员的条件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与任职资格所匹配的相关专业、经验和发展潜质的人员;(二)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招聘需求,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执行招聘;(三)人力资源部应在日常招聘工作中为公司储备一定数量的专门人才。
第十二条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在职员工在收到内部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前来竞聘。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现职位空缺而内部招聘无法满足需要时,公司在社会上招募人员。(一)内部招聘1公司内部出现职位的空缺时,将会出现空缺职位时将招聘信息张贴在公司消息栏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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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经理有责任推荐提升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在条件均等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公司在职员工;3公司将对竞聘者进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