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采取排除措施。“的规定,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擅自改变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危及房屋安全的,由房管部门对房屋做出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对改造人作出相关行政处理。
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二)将不具备防水条件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或者厨房的上方;(三)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四)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
f施”及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查处;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由装饰装修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二)违反第三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三)违反第四项规定的,由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的规定。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未危及房屋安全的,由装饰装修行业主管部门(建委下装饰装修办公室)依照有关规定对改造人予以处罚;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房屋外观,未危及房屋安全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城管)责令限期改正;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擅自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未危及房屋安全的,由规划主管部门(规划局)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城管)按照各自职责依照规定予以处理。四、涉及业委会乱作为、不作为的投诉
根据2015年3月14日《长江日报》第九版:“承诺人:罗时春武汉市民政局局长承诺单位:武汉市民政局
承诺内容:1、督促各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街道、社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强化街道对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的主体责任。2、制定推进全市业主委员会建设的整体实施方案及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选举方案、工作流程3、建立对街道、社区履行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工作职责的考核体系,出台《关于充分发挥社区居
f委会对业主委员会指导监督作用的意见》。加强社区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管推进业主委员会工作规范化。”的承诺及《关于印发“街道、社区对业主委员会组建、履职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实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