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管理制度
为实现集团公司工程部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规范工程管理人员管理行为,指导工程管理人员有序作业,明确职责和权限范围,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目标、投资进度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国家规范,逐级建立健全工程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符合公司管理要求,适应公司工程部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部所有员工以及各工程派驻现场负责人。3、此规定由工程部与集团公司共同制定。4、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5、工程部的主要职责,落实公司投资目标,执行对在建、拟建工程监管实施,参加与施工、设计、地勘、监理、检测等技术服务单位的招投标考察选定和合同洽谈工作,监督并指导各工程现场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开工条件审查、参建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方案审定签字、安全文明措施、进度、质量、重大变更、应急救援抢险及重大事故处理方案审定等。6、工程部协管职责,参与各工程规划及方案设计阶段的优化,配合各工程前期的报审、报批、报建,配合材料、设备、机械等采购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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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市场询价,配合成控部门对工程前期投资、实施中投资控制、竣工结算及公司决算等阶段的资料准备,配合财务部对工程资金筹备及银行在建工程贷款、销售等工作的对接。
7、工程部实行“主管工程师责任制”,各主管工程师为各工程项目现场的第一责任人。
8、工程部处理各项事宜应遵守“小事不过夜、大事不过周”的原则,若超出此时限,应把原因及时上报上级负责人。
9、工程部针对应急、重大事故、抢险等工作建立“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制度,相关事项处理后形成会议记录和上报会签程序。
10、工程部考核、奖惩及其他办法参照集团公司制度执行。
二、工程部公章使用规定
1、工程部公章不具备借贷、抵押及商业合同签订效力。2、工程部公章由工程部部长签字或委托签字后方可启用。3、公章使用前必须在工程部进行登记。4、不得将公章携带外出使用(特殊情况除外)。5、所有现场签证、材料认价,以及所有涉及到经济、工期、合同变更、方案变更的文件,必须由工程部部长审核并有分管领导和公司领导签字后方可加盖公章。超过公司制度规定或张定政发〔2017〕8号相关规定的,依程序另行办理。6、四项以外,只涉及到现场技术资料、现场管理、合同执行的文件,必须由专业工程师签字、工程部副部长审核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