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听学术前沿讲座至少6次计2学分由导师负责考查。
4读书报告2学分
导师在指导博士生学习过程中应对博士生提出读书要求并组织博士生在本学科或学科方向至少做读书报告两次计2学分。
5补修课4学分
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考取的博士研究生应补修2门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基础课程。补修课学分不得代替其他课程学习学分。
1民商法基础理论2学分
2由导师根据培养计划指定书目2学分
五、其他教学环节
1科研论文2学分
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应在第一和第二学年的每个学期分别提交至少一篇研究论文或高水平的调研报告经导师评阅后计2学分该学分单独计算不计入课程学分。
2、社会实践36课时
属于应届生的必修环节共36学时。由导师根据博士生培养计划组织实施不计学分。
3、课题研究
课题研究应贯穿于博士生培养的整个过程。导师应创造条件鼓励博士生参与课题研究。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行为或成果者给予学分奖励
1参加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取得明显成绩的经导师认可奖励4学分。
2参加地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取得明显成绩的经导师认可奖励2学分。
3独立撰写并在国家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者奖励6学分。
4独立撰写并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者奖励4学分。
奖励学分可以累计但不得代替相应的学位课学分要求。
六、培养方式
1取消博士研究生上大课的方式而直接由自己所选任的导师结合其研究方向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以突出学术个性的培养。
2博士生直接参加各个研究所的科研活动并参加导师的科研项目在科研过程中指导博士生。
3加强各个法律院校之间的横向联系多请外校的著名学者与专家进行讲座拓宽学术视野。
4如果对博士生的培养需要研究所集体指导的导师可向研究所提出申请由研究所统一组织导师也可以自行组织以发挥优势学科的力量。
七、考核方式
1博士生学位课程考试可采用面试、论文、答辩等方式进行。对博士研究生生的专业课程考试设置专业课程考试委员会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集体的学术优势与其他综合优势着重考察博士生的创造性思维与创新能力以及把握本学科前沿问题的能力。
2对博士生的科研能力与科研成果的考核采取撰写专题论文、学期论文的方式进行
f在中期考核前博士生公开发表的本专业科研成果不少于一万五千字。
3对博士生进行全面的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的时间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末。中期考核由三位以上具有教授职称的专家组成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方式有笔试和口试两种中期考核的成绩由考核委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