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1年8月10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管理,保证投资安全,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和决策水平,确保投资活动合法、合规,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规则》,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分公司的对内、对外投资行为;控股子公司,主要指全资子公司和公司在该企业权益性资本占总资本50以上,或拥有相对控制该企业多数表决权,或对该企业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公司。参股公司、子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对内、对外投资参照本制度执行。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投资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两部分,对内、对外投资合称“投资项目”。“对内投资”指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或调整产业结构,利用自有资金或融资,进行技改扩建、技术更新、改造、固定资产购买或新项目建设等实施的投资活动;公司研发项目开支视同对内投资。“对外投资”指公司为了获取长期利益,利用现金、实物资产、股权、有价证券、无形资产(含商标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专有技术等)、未分配利润及公积金等,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兼并收购、认购增资或购买股权、债券等方式向其它企业进行的投资活动,含对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受让、转让。第四条投资活动应遵循的原则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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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3突出主业,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4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科学论证,符合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5投资规模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筹资能力相适应。严格控制金融类、非经营性投资;6严格限制子公司的对外投资,避免公司层级过多导致控制力下降。本公司子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应严格控制,禁止子公司投资设立三级子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及物业管理公司投资项目公司除外);7分公司除对内投资外不得进行对外投资。第五条投资管理包括投资管理组织机构、责任与权限、投资项目决策管理、投资过程管理、投资结果评价及投资考核和奖惩等内容。1投资管理组织机构是对公司总部及分、子公司(以下合称“下属公司”)投资活动进行管理和决策的机构,是投资项目正常经营和有效管理的保障体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