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状态。李泽厚强调,“心理本体”概念的提出是对“工具本体”所含意义的“补充和纠正”。在“工具本体”意义上,虽然也存在通过形式美、技术美达到“天人合一”的可能性,但那是“通过人类生产劳动的实践历史,把自然规律的形式抽离,在合规律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交融中,更多的是规律性服从于目的性”,而在“心理本体”意义上,“恰恰是以目的从属于规律的个体与自然的直接交往,这样就阻止了理性形式结构的泛滥和主宰个体的感性存在”3P499。与此同时,李泽厚认为有必要在美与美感背后揭示“心理本体”的存在及“内在的自然人化”或“人的自然化”的实际进程,于是将美区分为审美对象(美是主观意识、情感与客观对象的统一)、审美性质(美是对象的客观自然性质)及美的本质、根源(美是人类实践的产物,是自然的人化,因此是客观的,社会的),同时将美感区分为审美心理(审美态度、审美知觉、审美能力)与美感本质(内在的自然人化,文化心理结构、新感性的建立)。在李泽厚看来,美学作为哲学的分支,它所要回答的是美的本质问题,美的本质与美的根源是同一的,因此,他说:“只有从美的根源,而不是从审美对象或审美性质来规定或探究美的本质,才是‘美是什么’作为哲学问题的真正提出”。而这样,美学就不能不着眼于社会美与自然美,因为社会美“存在于,出现于,显现于各种活生生的、艰难困苦的、百折不挠的人对自然的征服和改造,以及其他方面(如革命斗争)的社会生活过程之中”,是“美的本质的直接展现”,自然美,无论狭义的(经过人类加工改造的)与广义的(包括未经加工改造的)同样源于人类的社会生活实践,是“人化的自然”的体现。然而,美的本质并不是美学所要回答的全部,美学还必须讨论审美性质,特别是审美对象,这方面的讨论因为牵涉到主观意识和感情,所以理应属于实证心理学范围。不过,美感作为“人类对自己存在和成功活动的确认”,作为“对人类生存所意识到的感性肯定”,还涉及到人的“心理本体”,特别是“情感本体”的建构及建立“新感性”,所以它又是哲学所不能回避的重要课题。所谓“心理本体”(情感本体)的建构或建立“新感性”与“内在的自然人化”或“人的自然化”是同一问题的不同表述。李泽厚强调地申明,“内在的自然人化”是他关于美感的“总观点”,多少年来他所关注的就是如何使理性的东西积淀(表现)在感性中,社会的东西积淀(表现)在个体中,历史的东西积淀(表现)在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