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人们现在对保险营销人员的理解只是推销人员,而不是保险顾问或专业的理财师。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中,有如下规定:“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我国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内容仅涉及保险原理及保险法律,专业知识范围有限,且难度低。尽管每年都有很多人取得代理人资格证书,但通过考试的人员并不都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来进行展业。因此,保险公司并不能通过这一考试网罗到真正高素质的人才。这个管理规定被部分业内人士解读为:在这个疯狂逐利的行业,不管黑猫白猫,能拿到保费就是好猫,其它一切素质都不计较。事实上,保险代理人卖的是高科技含量的金融产品。保险代理人入行门槛过低,使他们无法理解这些产品,加上现行的营销制度的核心是追求新单保费,代理人很难从注重长远的
7
f角度考虑向客户提供保险服务。一些人为了提高收入,只会急功近利,只注重业务数量的增长,不注重业务质量的控制,误导或诱导消费者投保、损害保险公司形象的事频频发生,不断招来社会的责难和非议,加剧了人们对于保险的信任危机④。久而久之导致恶性循环:素质低的人让行业形象越来越差;行业形象差,则招不到高素质的人。
(三)对代理人的培训重视不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保险代理人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不得唆使、误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而目前我国保险行业对代理人的培训多是短、平、快式的,即快速增员、快速培训、快速出单。这样的培训主要侧重于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说服技巧)的培养,尤其是险种介绍、营销策略;其他方面的教育如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企业文化、价值观、人生观、服务理念等则通常被忽略。使保险营销成了口才战、心理战。那些连自己都认识不到保险的意义、解释不清保险条款的代理人,只靠“三寸不烂之舌”去推销保险,只能采取哄、瞒、骗的手段去说服客户。缺乏扎实的业务基础,开展业务必备的知识准备不足,服务质量难以保证。这种忽视了代理人的职业道德和纪律的传导和教育的培训,对于保险公司及代理人队伍的发展十分不利。
(四)对保险代理人的监督管理存在困难
目前,保险公司对代理人的监管存在信息上的障碍。保险公司的经营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其代理人的根本要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