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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业发展转型升级,推动保险产销分离专业化经营新型市场格局的形成,2009年9月,中国保监会颁布《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2010年9月颁布《关于改革完善保险员管理体制的意见》。因此,我国保险中介目前正处在一个不断发生变革的时期。
二、我国保险代理人制度存在的问题一、社会地位低下,保险代理人身份不清
中国现有的200万保险代理人,是这个社会上最尴尬的群体。整个行业的人事制度是“代理制”代理人不是公司职员,他们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是代理合同,而不是聘用合同。既然不是公司员工,就不享受保险公司的任何福利和津贴,收入完全依赖业务提成,养老、大病、失业只能自己应付②。但另一方面,他们必须接受公司管理。保险公司对代理人有一套独特的管理制度,被称为“基本法”。基本法主要内容包括:大规模扩充营销队伍,严格的培训制度,无保障、高激励的人才机制和严格的淘汰机制等。各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基本法,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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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根据各保险公司对代理人管理的“基本法”,新人如果在半年内(或者3个月)达到一定的业绩标准,可转为正式业务员,否则出局。正式业务员之后,如果业绩持续达到一定的标准,可升级至资深业务员、业务主任、高级主任。但不管升到何职位,只要有连续一段时间(比如3个月)未能出单,便会出局,且不能再享受一分钱的续保佣金。如果某一段时间内业绩不能达标,便会降级。这就是说保险代理人一旦从业就不能出任何问题,他们时刻要保持一定的业绩标准,否则,以前的一切努力就会化为乌有。基本法让绝大部分代理人惶惶不可终日,这导致了惊人的流动率。据统计,各家保险公司每年的代理人队伍的留存率大约只有3040,面对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只好再增员,再提高增员奖励。事实上保险公司已经陷入了增员流失再增员再流失这样的怪圈,大量人员脱落,增员越来越难,队伍极不稳定。代理人频繁跳槽,容易造成大量没人管的“孤儿保单”产生,被保险人应享有的服务随之下降,整个保险行业的信誉会受到破坏。而且保险公司的脱落、增员管理制度,使得广大代理人“临时”观念较强,也就难有爱岗敬业、为客户服务终身的理念。
(二)准入门槛不高,代理人素质低下
中国最早一批代理人中,有许多“4050”人员或是下岗工人。进入的门槛低就给人们造成误解,以为保险行业不需要专业知识,甚至不需要学历。这是公众的理解误区。换句话说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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