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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证明。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获得结业证明;不合格者,重新培训。
未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参加其他训练(如岗位技能培训)。
f第三节通识训练
第八条
通识训练是指对员工进行有关工作认识、观念方面的训练,以及培养员
工掌握基本的工作技巧。
新员工通识训练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公司各部门共同组织,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实
施。
通识训练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期或安排在人员招聘比较集中的时间。人力资源部应提
前2日向应参加培训的新员工所属部门发出培训通知。
第九条
培训内容:
介绍公司概况
欢迎词;
公司的创业、成长、发展趋势;
公司的理念、传统、习惯、规范和标准;
公司的主要业务和组织机构;
组织指挥系统;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情况;
介绍公司主要制度政策;
薪酬制度;
工作费用报销;
培训制度;
考核制度;
奖惩制度;
考勤制度;
任免制度。
内部参观
f第四节部门工作引导
第十条
部门工作引导应该在新员工通识训练结束后进行,其责任人为部门负责
人。
第十一条部门负责人代表部门对新员工表示欢迎,介绍新员工认识部门其他人
员,并协助其较快地进入工作状态。
第十二条部门工作引导主要包括:
(一)、本部门介绍
介绍部门结构、部门职责
介绍新员工所在职位工作内容
培训基本专业知识技能
讲授工作程序与方法
(二)、相关部门介绍
相关部门人员介绍
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本部门与相关部门联系事项
未来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要求等
第五节新员工培训评估
第十三条通识训练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测验和座谈,不合格者应参加补充训练。
第十四条部门负责人就部门工作引导对新员工进行测验。不合格者需有针对性的重修,一个月内如果不能完成培训,则该员工不予转正。
第十五条新员工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培训记录归档。
f附录二岗位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培训目的
增强员工技能,提高员工工作质量和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以及为工作轮换、横向调整
和晋升做准备。
第三条
培训内容
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和一般员工培训。
第二节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四条
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战略决策有重要影响的人员,包括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营销总监、总工程师等。
第五条
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高层管理人员掌握经营环境的变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进行决策的程序
和方法,提高洞察能力、思维能力、决策能力、领导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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